2009年7月5日夜,新疆,乌鲁木齐,浓烟弥漫,火光冲天,枪声四起(视频),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发生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盛世”中国。一夜之间,近两百人死亡,近两千人受伤,这一惊人数字,还只是中共官方的发布。联合国对事件中死亡人数之高,“感到震惊”。乌鲁木齐的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共说词,疑点重重
同从前一样,中共将暴力的起因、行为、责任,一律归结到少数民族(维吾尔人)头上,指控境外的维族人领袖热比娅、及其领导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煽动”暴力。后者断然否认,指责中共血腥镇压维族人和平示威。
在舆论压力下,事件发生近一周后,中共才公布死亡者中的民族构成:184(后增为197)名死者中,汉人137名,维吾尔人46名,回族1名。但境外维族人组织坚称:维吾尔人死亡达500余人,其中,400余人死于乌鲁木齐,100余人死于喀什。而在新疆,许多维族人相信另一个传言:3000多维吾尔人被中共军警打死。
依照中共数字,死者多数为汉族人,可佐证所谓维族人“暴乱”、维族人“滥杀无辜”的官方指控。依照境外维吾尔人说法,中共有意隐瞒维族人死亡人数,如果死者多数为维族人,必来自于中共开枪,证明中共制造大屠杀。
对同一事件,对立双方持不同说词,并不少见。现代社会,鉴定嫌疑的方法之一,是依据信用记录。臂如一家银行遇窃,警方到达现场,发现两人可疑,这两人却互相指控对方犯案,一时莫辨。如果警方调查信用,发现,其中一人,有屡屡犯案纪录,而另一人,是拥有正常信用的普通人。警方怀疑重点,自然落到前者头上。
中共当政,以谎言和暴力为基础,鉴于其本性未改、面目依旧,凭常识,查信用,这个在北京“六四”事件中运用谎言和暴力、在两次西藏事件中运用谎言和暴力的政权,在新疆事件中,必然也运用了谎言和暴力。
“7.5”新疆事件,起因于在此9天前发生的“6.26”广东韶关事件:传言维吾尔人“强奸”汉族女工,引发汉族人群起攻击维族人,两族大规模械斗,当地汉族人多势众,围殴维族人。中共警方不作为,任凭暴打从6月25日晚10点持续到26日晨6点。两名维族人当场死亡,百余人受伤。
视频显示:汉族这边,钢筋铁棒、灭火筒、消防栓、水泥路砖,都用上了;维族那边,则拿出刀具对抗。目击者描述:地面都被维族人的血染红了,半人型大的血泊有数十处。次日,旭日厂一百多名搞卫生的工人,整整用了两个小时,才把遍地的血迹冲洗净……网友评论:这不是种族冲突,而是种族仇杀!(其实,那些参与仇杀的普通汉人,也是受害者,是中共长期民族歧视政策的受害者,是中共长期仇恨宣传的受害者。)
故而,7月5日,在乌鲁木齐,上万名维族人走上街头,诉求明确而简单:不满当局对韶关事件的处理,要求追究幕后黑手,惩办凶手,维护维族人权益。中共派出军警,驱散并抓捕和平请愿的维族人,维族人不从,中共即开枪镇压,这一过程,符合中共本性,也符合中共动辄神经过敏、反应过度的心态。即便当晚发生中共所谓的“暴乱”,也是未暴先镇、镇而后暴,事态演变,符合中共一贯镇压模式。
境外维吾尔人有关共军“用冲锋枪扫射”的说法,未必是危言耸听,否则,如何解释视频上密集的枪声,又如何解释数小时内就死伤枕藉的事实?不排除中共军警开枪后、维吾尔人暴力反抗和暴力泄愤的部分。但,动辄派出特务分队,制造、挑起和引导暴力,将民众和平请愿污名化,再以“平暴”为名,大开杀戒,原本就是中共的厚黑惯伎。
事实上,“7.5”新疆事件,疑点重重。由中共当局提供的照片和录像,显示有人挥拳头,有人砸车窗,有人推翻车辆;并展示街上流血的受伤者、横卧的尸体。却没有任何镜头展示,攻击者与受害者同时存在的画面,比如,有人受伤或被打死的过程。当局有的是大量便衣、线民、街道居委会,而据知,至迟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当局就在乌鲁木齐街头安装大批摄像头,所有这些,竟都捕捉不到一个攻击镜头?
事件一发生,当局立即切断互联网、瘫痪电话电讯服务、全面控制舆论。即便依照现行中国法律(中南海自订),破坏公共通讯,也属重大犯罪。对这等信息封锁,连当地汉人都抱怨“没有道理”。在中国,其他省市的民众,几乎不清楚、甚至不知道新疆出了大事。少数关注者,也仅能从官方媒体上诸如“热比娅煽动新疆暴力”之类没头没脑的宣传中,略知一二。封锁,意味着隐瞒。
安排停当后,中南海假意开放外国记者前往新疆,但处处设防、层层控制。前往新疆的境外记者披露:与中共官方媒体记者相比,境外媒体记者受到区别对待。许多地方,境外记者遭阻扰,无法进入,中共记者却畅行无阻;有境外记者拍照后,被武警勒令交出,中共记者却无此“经历”;有境外记者采访维族人,或拍到公安对维族人施暴,竟遭公安查扣、拘留,中共记者却无人领受这等“待遇”。
司马昭之心,中共之心,路人皆知。臂如一个家庭,出了流血大事,那个当家长的,却把住门,不让外面的人进去察看,也不让里面的人出来说话,竟强求外人相信他的一面之词,有人表示怀疑,这家长便假装生气道:为什么不谴责“暴徒”?---- 由他定义的“暴徒”。人们有理由怀疑,那是贼喊捉贼的厚黑伎俩。
在北京,各律师事务所接到该市司法局“紧急通知”:“慎重接受”涉疆案件的委托代理,受理涉疆案件时,要“及时上报”,“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直接和赤裸裸地干预司法,本身严重违法,也再次构成当局欲盖弥彰的嫌疑。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