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共白皮书语,未加论述),这个结论,究竟能否成立?需要从头盘点历史。西藏与中国的复杂历史关系,概括而言,分四阶段:
·中藏和亲,谁是谁的一部分?
第一阶段,公元7世纪,西藏国王松赞干布时期,西藏空前强大,尼泊尔国王和中国(唐朝)皇帝分别献公主与松赞干布为妃(公元641年),以和亲政策,遏制西藏扩张。如果以这种姻亲关系,来认定西藏从那时起就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么,是否也可以说,从那时起,中国就是西藏的一部分?况且,彼时,在西藏王宫里,尼泊尔尺尊公主的地位高于中国文成公主,那么,西藏、尼泊尔、中国,究竟谁是谁的一部分?实际情况是:那时,三国都是独立主权国家,各自为政。
西藏国王赤松德赞年代,进一步对外扩张,一度占领中国首都长安(公元763年),为了换取西藏撤军,中国被迫向西藏纳贡。后来,两国立碑为界(公元783年),约定“彼此不为寇、不举兵、不相侵。”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与西藏曾有联姻关系,来证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么,能否说,匈奴、突厥等许多与中国有过姻亲关系的西域或北地国家,“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或者,在欧洲历史上,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俄罗斯等国,都曾互嫁公主与对方王子(其中,有的公主甚至登上他国王后、甚至女王之位),能否说,其中某国“自古以来”就是另一国的一部分?
·藏蒙供施关系,与中国何干?
第二阶段,公元11世纪,蒙古灭亡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亚欧国家时,也进兵西藏高原,因蒙古汗王忽必烈虔信佛教,拜西藏法王八思巴为上师喇嘛(帝师),尊佛教为国教,藏蒙形成供施关系,即西藏法王为蒙古汗王的精神导师,蒙古汗王则为西藏法王及其疆域的保护者。
显而易见,那时,在蒙古帝国版图上,西藏地位高于中国,西藏尚有自主权,中国则已沦亡。如果硬要说蒙古帝国是中国人的帝国,那么,从那时起,东起朝鲜半岛,西达多瑙河,北至北冰洋(包括俄罗斯),南达太平洋和波斯湾(包括众多东南亚、中亚和中东国家),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是否应该去收回这些“自古就属于中国”的广大欧亚地区?
即便只论元朝(蒙古帝国的最大一块,四大汗国之一,由忽必烈建立),如果硬要说那是中国的一个朝代,其疆域除原蒙古和中国部分外,还包括西伯利亚、北韩(北半部)、越南、缅甸(北部)、泰国(大部)等,能否说,这些地区“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
公元14世纪,中国人推翻蒙古统治,恢复中国(建立明朝)。蒙古国退缩漠北后,蒙古与西藏供施关系依旧。而中国与西藏之间,既无互属关系,也无供施关系。至于明王朝曾对西藏各派高师赠以封号,就如今日某国政府或议会对其他国家领导人授勋一样,属于友好往来或笼络外交。实际情况是,那时,中、藏、蒙都是独立主权国家,各自为政。
达赖喇嘛的尊号,来自于蒙古汗王的赠予。1578年,蒙古俺答汗首赠此尊号于西藏最大教派----格鲁派大师索南嘉措。那时,蒙古与中国无关,中国已经进入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
·满清对西藏,影响力有多大?
第三阶段,公元17世纪,满清崛起,应满清皇帝请求,西藏从五世达赖喇嘛开始,与满清皇帝结成供施关系(1639年),那时,中国(明朝)尚未沦亡。藏满供施关系的形成,主要出于满清抵消蒙古影响力的考虑。藏满供施关系,类似藏蒙供施关系,但藏满关系弱于藏蒙关系。满清驻藏大臣地位,等同于其他国家住西藏使节。满清皇帝和西藏达赖喇嘛互赠尊号。1644年起,满清灭亡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藏满供施关系依旧。
18世纪,西藏为抵抗外寇(廊尔喀,即尼泊尔)或平息内乱,依藏满供施关系,请求满清皇帝支援,满清军队因而先后三次进入西藏,完成使命后即撤出。
满清乾隆年间,曾有关于西藏的“善后章程”,即满清皇帝对其上师达赖喇嘛的改良建议,其中有一条:建议对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等西藏转世活佛的继任,以金瓶抽签来认定。但认定职责,仍属西藏政府和西藏各大喇嘛。西藏当局参考了满清皇帝的建议,但实际做法却是:有时用金瓶抽签,有时不用。比如,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世达赖喇嘛以金瓶抽签方式认定;但第九、第十三、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则没有以金瓶抽签方式认定。
1908年,满清首次起念,谋夺取达赖喇嘛政权,派兵入侵西藏;鉴于此,1910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宣布终结藏满供施关系,并流亡印度。1911年,中国人推翻满清统治,恢复中国(建立中华民国)。1912年,西藏人打败其境内的满清军队,迫使清军投降并被赶走。流亡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旋即归国,宣布西藏重获独立。满清占领西藏时间,前后维持不到四年。
19世纪,满清本身面临世界列强的侵凌,但对于更加弱小的西藏,满清又成为角逐西藏的列强之一。满清侵吞西藏领土(康区、安多地区,即后来划归四川、青海、甘肃的藏区),犹如俄国侵吞满清领土(远东地区、西北地区,后划归俄国)。
正如日、俄、英、法等国强调并追求在满清的利益,任何时候都想“分一杯羹”;满、尼、英、俄等国强调并追求在西藏的利益,任何时候都想“分一杯羹”。鉴于列强对藏满供施关系的不了解,满清甚至逾越藏满供施关系,在列强面前冒充自己是西藏的“宗主国”,要求列强与西藏签约须经满清同意,或先与满清签约。但西藏政府始终宣示:概不承认满清与其他任何国家有关西藏的协议或声明。
列强瓜分满清,受到满清人(以及后来继承满清疆土的中国人)记载和谴责,认定是“屈辱历史”,不承认那时被迫与列强(包括俄、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列强瓜分西藏,理所当然地,也受到西藏人的记载和谴责,认定是“屈辱历史”,不承认那时被迫与列强(包括满、英)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类比蒙古情形,如果要把满清帝国(清朝)当作是中国人的一个朝代,那么,北韩、越南,甚至泰国、缅甸、老挝、琉球等(当时均为满清藩属国,与满清关系,远比西藏更近),“自古以来”就都属于“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尤其,以康熙年间清俄《尼布楚条约》(1689年)为准,其后一百多年间,俄国侵吞满清领土150万平方公里,以中国名义,都必须索还。
如果把清朝当作是中国人的一个朝代,那么,毛泽东在苏联的压力下,承认蒙古独立(从满清到斯签约,划定中俄边界,正式追认俄国历史上的侵吞,更必然被定性为卖国行为。毕竟,对待历史问题,尤其主权问题,不可能持双重标准中华民国,蒙古都是满清或中国的一部分),就必然被定性为汉奸行为;同理,江泽民与俄罗。
通观近代,满清、尼泊尔和英国都试图介入西藏内政,或入侵,或以保护国姿态出现(满、尼、英都曾先后宣称是西藏的“宗主国”),分别带给西藏一定程度影响,与西藏形成特殊关系,但始终没有在实质上改变西藏的独立主权地位。
如果以历史上蒙古和满清势力先后伸入西藏,来证明“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何况蒙古、满清未必等同于中国),那么,尼泊尔势力曾经伸入西藏(7、18、19世纪),能否说“西藏自古就是尼泊尔的一部分”?英国势力曾经伸入西藏(19世纪),能否说“西藏自古就是英国的一部分”?或者,蒙古、俄国、日本等国势力先后伸入中国,能否说“中国自古就是”这些国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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