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家輝眼裡的中國人?
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美籍華人駱家輝(Gary Locke),出任美國駐中國大使,這是美國首任華裔駐中大使。駱家輝以樸實、親民、輕車簡從、不事鋪張的美式風格聞達於中國,深得中國民眾好感。中國網路上,盛傳「駱家輝評價中國人」,總計十二條。筆者細觀之,感覺,這十二條,未必出自駱家輝之口,有人或以駱家輝之名,或嘲諷、或警示中國人。十二條內容如下:
一﹑非常聰明,但非常相信傳言;二﹑凡事喜歡搶,從出生搶床位,到臨終搶墳地,從頭搶到尾;三﹑在大事上能忍氣吞聲,在小事上卻斤斤計較;四﹑能通過關係辦的事,絕不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五﹑計較的不是不公平,而是自己不是受益者;六﹑動輒批判外界,卻很少反思自己;七﹑自己爽不爽沒關係,反正不能讓別人爽;八﹑不為朋友的成功鼓掌,願為陌生人的悲慘捐助;九﹑不為強者的堅持伸手,願為弱者的妥協流淚;十﹑不願為執行規則所累,寧願為適應潛規則受罪;十一﹑不為大家的利益奮鬥,願為大家的不幸怒罵;十二﹑不為長遠未來謀福,願為眼前的小利冒險。
其中,唯第八、第九條難以成立。對照大多數中國人,實際情形幾乎相反,這兩條,應該是:不為朋友的成功鼓掌,也不為陌生人的悲慘捐助;可能為強者的堅持伸手,不會為弱者的妥協流淚。
不為朋友的成功鼓掌,乃是中國人狹隘的嫉妒心使然;不為陌生人的悲慘捐助,乃是中國人普遍的冷漠和疑心所致;可能為強者的堅持伸手,比如,中共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獨裁,中國人或出於趨炎附勢,或出於無奈,竟會認同中共的堅持;不會為弱者的妥協流淚,乃是中國人的極端勢利使然。中國人認的是「強食弱肉」、「成者為王敗者寇」、「贏家通吃」的死理,所謂叢林法則,仰慕強者而歧視弱者,對上阿諛奉承,對下盛氣凌人。
其餘十條,則大抵準確。第一條:非常聰明,但非常相信傳言。中國人非常聰明?可惜,基本上都是小聰明,所謂狡猾。非常相信傳言,因為官方壟斷了主流信息渠道,老百姓直覺那是宣傳,信不過,寧願相信小道消息,即傳言。中國人又喜歡搬弄是非,背後論人長短,終日竊竊私語,蜚短流長。
第二條:凡事喜歡搶,從出生搶床位,到臨終搶墳地,從頭搶到尾。這一表現,最符合當代中國人。起因是,中共統治,從政治挂帥到金錢挂帥,從赤貧到暴富,這樣的大轉折,令中國人恐慌,因焦慮而恐慌,因恐慌而浮躁,於是,凡事興搶,生恐落於人後、轉眼間沒有了機會。
第三條:在大事上能忍氣吞聲,在小事上卻斤斤計較。這一條,堪稱對中國人的精確刻畫。在民間,為家庭矛盾、鄰里紛爭或街頭磕碰,人們可以一觸即發,輕則面紅耳赤、怒髮衝冠,重則大打出手、頭破血流,甚至於鬧出人命。但面對國家大事,官府的淫威和高壓,人們卻敢怒而不敢言,甚至於戰戰兢兢、逆來順受,狀如奴隸。與此相仿的,還有第十二條:不為長遠未來謀福,願為眼前的小利冒險。中國人無視民族的未來,只顧自己和家庭的未來,無視,是因為無知。比如,許多中國人至今無法認識到:長遠而言,民主制度,不僅對民族有利,也對個人有利。中國人最講「實際」、「實惠」、「今朝有酒今朝醉」,即眼前利益,哪怕只是蠅頭小利。中國人又愛佔便宜,順手牽羊,無意間鋌而走險。
第四條:能通過關係辦的事,絕不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中國人頂禮膜拜關係學,慣於拉關係、走後門,無視法制,不守規則。當然,這首先因為政府無視法制、不守規則,所謂上行下效,習慣成自然。紅包文化泛濫,不僅官場盛行收受紅包,民間也如此。與此相仿的,還有第十條,不願為執行規則所累,寧願為適應潛規則受罪。不走正門,專走後門;不走正道,專走邪門歪道。中國人的這一套,延伸到當今,就成了,不要規則,寧要潛規則;中國人相信,規則沒用,潛規則才有用。這也正是中國潛規則盛行、法治難立的底因。
第五條:計較的不是不公平,而是自己不是受益者。中國人對公平與不公平的感受,參照體系,往往是同一階層、同一階級,比如同事、同學或戰友。如果其中有人比自己過得更好、混得更好,則易生妒忌與恨意。面對更高階層的官員、更多財富的老闆、以及家世顯赫的子弟如「紅二代」、「官二代」或「富二代」,中國人心底下只有羨慕,竊以為人家「命好」、「應該」。薄熙來出事後,有外國記者在重慶採訪,指着薄熙來住過的高級別墅問普通市民的感受,這些市民竟回答:他是那麼大的官,住那麼好的房子是應該的。
第六條,動輒批判外界,卻很少反思自己。這一條,首先符合中國政府的行為與形象,與周邊國家爭執,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指責他國「威脅」、「挑釁」、「侵犯」。面對外國人的善意規勸,不僅不反省,還反咬一口,反污外國人「別有用心」。對應地,在中國民間,道歉文化匱乏,人與人之間,如果生出矛盾、摩擦與碰撞,彼此之間,很難說一聲「對不起」,往往責難對方,互相遷怒。
第七條,自己爽不爽沒關係,反正不能讓別人爽。如前所述,中國人常干損人利己的事,不僅如此,中國人也常干損人而不利己的事。對中國人而言,損人,也是一種快樂,邪惡的快樂。中國人沒有博愛情懷,一律地,希望別人不如自己,別國不如中國。
第十一條,不為大家的利益奮鬥,願為大家的不幸怒罵。中國政府宣傳「集體主義」,實際上,中國人「個人主義」最為泛濫。心中並無國家、社會、集體這類概念,有的只是個人私利。對大家的不幸、民族的苦難,最多發幾句牢騷、罵幾聲,但一定是在不惹禍上身的前提下,若要他為大家的利益、為人民的權益而奮鬥,一想到要為此付出代價、自我犧牲,比如坐牢,立即就做了縮頭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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