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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的一百個常識》(之69)釣魚島爭端從何而來?



中共宣稱:「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對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然而,在1970年以前,任何一屆中共當局,無論是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都從未對這片列島提出主權宣示,海峽兩岸政府出版的地圖,都不曾把這片釣魚島標識為中國或台灣領土範圍。相反,不少中國或台灣地圖還明確把釣魚島標識為日本領土範圍。


事態的變化,始於1967年。這年,聯合國專家小組在釣魚島海域發現蘊藏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這一發現,竟引發了這片列島的主權之爭。從1970年開始,分處台海兩岸的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先後宣稱對釣魚島擁有主權。


這片島嶼,日本稱尖閣諸島或尖閣列島,中國稱釣魚島,台灣稱釣魚台,由魚釣島、黃尾嶼、赤尾嶼、北小島、南小島5個小島、及其他6個岩礁組成。日本於1885年發現這片無主地,並於1895年正式納入日本版圖。1920年,中華民國駐日本領事致日本感謝狀,曾提到「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內容如下:

「中華民國八年冬,福建省惠安縣漁民郭合順等卅一人遭風遇難,飄泊至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內和洋島,承蒙日本帝國八重山郡石垣村雇玉代勢孫伴君熱心救護使得生還故國,洵屬救災恤鄰當仁不讓深堪感佩,特贈斯狀以表謝忱。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馮冕,中華民國九年五月廿日。」


從1895年至1945年,日本有效管制尖閣諸島達50年。二戰後,由52個戰勝國正式簽署《舊金山合約》(1951年9月),規定:曾於1895年經由清日《馬關條約》永久割讓給日本的台灣,交由中華民國託管;包括尖閣諸島在內的琉球群島,則交由美國託管。


1972年,美國將包括尖閣諸島在內的琉球群島交還給日本。除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略有抱怨之外,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未提出異議。日本再度有效管制尖閣諸島。如今,中方爭辯:二戰後廢除《馬關條約》,尖閣諸島應同台灣、澎湖等島歸還中國。但《馬關條約》並未包括尖閣諸島。


中共曾親口宣布尖閣諸島屬於日本。那是1953至1958年間,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報》發表一系列社論和文章,指明「琉球群島包括尖閣諸島」;承認「這些島嶼在過去任何國際協定中均未曾被規定脫離日本」;並嚴正聲明:所謂「中國絕不放棄對琉球的主權」的說法,是「美國的捏造」,是對中日兩國「惡毒的挑撥」,「目的在於打擊沖繩人民要求把沖繩歸還日本的強烈情緒。」鑒於《人民日報》是中共最高宣傳口,《人民日報》的立場,就是毛澤東和共產黨的正式立場。


1972年,美國將包括尖閣諸島在內的琉球群島(或沖繩群島)交還給日本。同年,中日展開邦交正常化談判,中共總理周恩來明確表示:「尖閣諸島的問題沒有必要涉及,它與恢復邦交相比就算不了什麼問題。」並對參加談判的日本公明黨委員長竹入義勝說:「我並不了解尖閣列島,沒有關注尖閣列島。」與此同時,中共卻關注被蘇聯佔領的日本北方四島,毛澤東、周恩來和中共當局反覆聲明:「支持日本收復北方四島。」


台灣、香港和美國華僑界的保釣人士、保釣團體和保釣運動,也是從1970年才開始出現的。但與之形成對照的是,在廣袤無垠、人口眾多、民族主義盛行的中國大陸,卻鮮有保釣人士和保釣團體的活動。原來,凡有保釣人士或保釣團體冒頭,都立遭中共當局打壓,或警告,或取締,或監控,直至趕盡殺絕。可見,在普世價值嚴重缺失的國度,所謂「愛國」,也要看獨裁者臉色行事。


七十年代後期,中國進入鄧小平時代,中共急於獲得日本經援、日元貸款,對尖閣諸島,鄧親自拍板:「擱置爭端,留給後人。」並說:「我們這一代人不夠聰明,沒有好的解決辦法,先放一下,讓下一代,或下下一代去解決,他們比我們聰明。」


鄧死後,隨著中國國力與軍力的急劇擴張,繼任的當權者似乎認為,已經到了「奪取釣魚島」的攤牌時刻。諷刺的是,鄧之後的下一代,其「聰明」程度,似乎遠不如鄧。他們對尖閣諸島發起了激烈動作,中日關係嚴重惡化,其結果是,美日同盟大幅升級,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重返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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