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政協“兩會”模仿外國眾議院、參議院模型,給外界的印像是中國的“國會”。然而眾所周知,在一黨專政下,全國人大實為橡皮圖章,全國政協淪為政治花瓶,都是拍手、舉手的政治表演工具。
但習近平猶嫌不夠,在他上台後,一步步地又把兩會變成了習家軍權力鬥爭的工具。在2021年的兩會上,這種工具色彩更形明顯。
今年的全國人大,在習家軍人物栗戰書、王晨等人的操縱下,通過了所謂“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的決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的如下兩條:
第三十一條:“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可以決定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任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可以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任免。”第三十二條:“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委員長會議、國務院總理的提請,可以決定撤銷國務院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職務;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請,可以決定撤銷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職務。”
綜合推敲這兩條,發現兩個微妙:其一,人大常委會擴權,可以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任免或撤銷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重要成員,顯示對近三千人大代表不信任,把權力收縮到關鍵少數,即由170人組成的人大常委會。其二,人大閉會期間,有關中央軍委的官員撤銷,仍由軍委主席提請;但有關國務院的官員撤銷,既可由國務院總理提請也可由委員長會議提請,等於說,撤銷官員,委員長會議並不越過軍委主席,卻可以越過國務院總理。
考慮到現任人大委員長、軍委主席、國務院總理分別是栗戰書、習近平、李克強,而栗戰書又是習近平的親信、心腹、排頭的習家軍人物,擴大人大常委會的權力,就等於擴大栗戰書的權力;越過李克強而不越過習近平,就等於習近平和栗戰書聯手對付李克強。這正反映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格局:習家軍對壘團派。
可見,這次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不是出於法制建設,也不是著眼於長治久安,而是出於權力格局,著眼於明年二十大之前的權力博弈;並非長远战略,而是短期策略,服務於習近平和習家軍的急功近利。
修法事關重大,這次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是近四十年的第一次,然而並非因事修法,而是因人修法。僅僅因為習近平需要僭越任期、實現明年連任,急欲隨時調配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人事,就擅自修改人大法規。正如2018年的兩會,僅僅因為習近平個人追求長期執政或終生執政,就擅自和輕率修改憲法、廢除國家主席任期制。
這一切,足見在習近平治下,中國法制倒退、淪喪到何等程度!且不說絕無向前推進民主政治之意,就連中共自己改革開放的些微政治進步,都被習近平和習家軍剝奪殆盡,而走向全面的政治倒退,從一黨專政升級為一人專制,從集體領導倒退為一人獨裁。
這固然是國家和民族的悲哀,卻也是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悲哀。難以想像,一個九千萬人的大黨竟然無力阻止一個人的恣意妄為!一切都是製度使然,一黨專政成為一人獨裁的工具,一人獨裁又成為一黨專政的死結。一黨專政壓迫這個民族,一人獨裁又壓迫這個黨,雙重壓迫疊加,惡性循環。長此以往,最後的結局只能是同歸於盡。
(2021年3月18日)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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