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王立科,你知罪嗎?
王立科:我還沒動手,怎麼知罪。
法官:你這是什麼意思?
王立科:你不是問我刺習大案嗎?刺殺習近平,我只是在預謀之中,還沒動手。
法官:我不是問你這個。我是問你受賄的事情,你知罪嗎?
王立科:我受賄是多少錢,那栗戰書家族受賄多少?
法官:你不服是不是?重判!死刑緩期二年之行。改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和釋放!
法官:傅政華,你知罪嗎?
傅政華:他又沒死!
法官:你這是什麼意思?
傅政華:刺習大案嘛!我們還沒有刺殺,他也沒死。他死了嗎?
法官:我不是問你這個,我是問你受賄,你知罪嗎?
傅政華:我受賄多少,4億多是不是?那栗戰書家族百億資產怎麼講?習近平家族在香港有十套豪宅,6.4億怎麼講? 6.4億大還是4億大?
法官:你不服是不是?重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改為無期徒刑之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和釋放!
法官:孫力軍,你知罪嗎?
孫力軍:還沒有打死他。
法官:什麼意思?
孫力軍:你不是講刺習大案嗎?我還沒有打死習近平。
法官:我不是跟你談這個。我是說你非法擁有兩支槍支,知罪嗎?
你那兩支槍支是用來幹什麼的?
孫力軍:我兩支槍支,一支給他,一支給我,我們兩人決鬥。
法官:他是誰?
孫力軍:他指的是習近平。
法官:我不是問你這個。我問你為什麼非法擁有兩支槍支?
孫力軍:朱鎔基同志講過的,100口棺材,一口留個自己,99口留給貪官,同歸於盡!我兩支槍的目的就是同歸於盡,一支給他,一支給我。
法官:他是誰?
孫力軍:他指的是習近平,刺殺他。
法官(不耐煩):我問的是你的其他罪行,究竟你這兩支槍是用來幹什麼?
孫力軍:一支槍放在左邊,一支槍放在右邊。我兩隻手都受過訓練,如果一支槍打不中,我再掏第二支槍打,打中為止。
法官:你不服是不是?重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改為無期徒刑後不得假釋,不得釋放,終身監禁!
所以只能這麼解釋,只能用段子來解釋這些荒唐的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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